关于征集科研诚信专家和科技伦理专家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相关高校院所,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类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面向全省征集科研诚信专家和科技伦理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或管理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多年科研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专家、工作在科研一线的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二)科研诚信专家
科研诚信管理专家应在满足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科研管理、学术管理或期刊管理等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熟悉科研项目、成果管理、期刊发表等相关科研管理业务。
2.从事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委员会委员或成员,熟悉学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从事科研诚信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熟悉国家及省相关科研诚信政策法规。
4.参与过科研失信行为调查、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具备丰富检查和调查工作经验。
5.其他参与国家或省级部门组织的相关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经历。
(三)科技伦理专家
科技伦理管理专家应在满足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委员会等伦理机构审查、培训、教育等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委员会委员或成员,熟悉科技伦理相关政策法规。
2.从事医学、
、人工智能、实验动物等科技伦理方面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熟悉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法规,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
3.承担省级以上科技伦理课题,开展过科技伦理研究,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
二、有关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附件2)。推荐单位要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并汇总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附件4)。
(二)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三)请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专家推荐表》《专家推荐汇总表》(需加盖公章)纸质件和电子版反馈省科技厅。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1-86153802,0371-65991275
邮箱:hnskjtjdc_zy@163.com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20办公室
附件:1.科研诚信专家推荐表
2.科技伦理专家推荐表
3.科研诚信专家推荐汇总表
4.科技伦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2025年2月21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