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气象领域省科技计划定向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93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气象科技创新工作,现发布相关项目定向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为“台风影响下福建极端降水的形成机制研究”及“台风影响下福建极端降水的监测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福建省气象台或福建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推荐单位为福建省气象局。
(三)项目实施年限为2024年8月-2027年7月,每项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500万元。
(四)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以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中央引导地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的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项目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申报单位应及时注册登录该系统,选择对应项目指南代码,填报项目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
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逐级签章后寄送省科技厅社发处。
三、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隽,联系电话:0591-87881503。
附件:通知及附件.doc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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