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特别资助)(简称“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项目是目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设立的唯一与地方联合资助项目。
该项目旨在瞄准国家及天津市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在天津市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国家及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2024年资助人数为3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经费是在设站单位给予的博士后正常工资外、以生活补贴形式对博士后人员进行的资助。
1.申请人可以是已进站博士后人员,也可以是未进站博士。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3.未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4.已进站博士后人员进站时间要求在2023年3月1日(含)以后,且进站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未超过3年。
5.依托天津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
6.在职身份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得申请。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8.进站学科属于自然科学。
9.未进站博士获选后须在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进站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具体申请条件见申报指南)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管理,可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申报,但只能获选其一。
未进站博士提供博士学位证或答辩决议书等相关证明。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中国博士后网站及申报系统中有模板供下载。
4科研成果材料
指《申请书》中“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
个人线上申请。
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申请书》并提交。
天津市人社局审核。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评审。
政策咨询: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010-62335395
特别提示
有意愿申请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或有意愿在天津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博士,当需要协助联系博士后岗位或有其他职业帮助需求时,可与《资助指南》中天津联合资助招收单位联系,或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天津市人社局赵老师 022-83218401,郭老师 022-83218124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潘老师 022-8386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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