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青海省二〇二四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管理办法》规定,青海省2024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已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厅务会审议等立项流程。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我厅对拟立项项目在青海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来访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厅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同时便于落实异议内容,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厅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
1.青海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张静0971-8233815
2.青海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赵福昌0971-8086268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三楼
邮编:810000
附件:青海省二〇二四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docx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