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昊昊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3/3/6 17: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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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明勇委员:科技成果评价尙需明晰“谁来评”体系

“近年来,科技成果评价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越发明显。但在操作和执行层面解决好‘谁来评’‘怎么评’等问题上还需进一步明晰和完善。”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湖南省委会主委赖明勇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


2023年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赖明勇围绕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粮食安全等话题提交了8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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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国政协委员赖明勇。受访者 供图

赖明勇认为,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活动,政府、企业、金融投资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初步建立,但政府与多方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还有待完善;尚需正确看待“怎么评”的复杂特性,随着科技发展和创新方式的变化,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也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新方式方法。

他建议从政策措施、评价组织体系、成果评价系统、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赖明勇表示,国家层面应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改革政策措施,结合前期出台的政策措施,深入总结各单位试点经验和教训,出台《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就“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等方面进行操作规范和细化指导,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评价工作指引等,形成政策组合拳,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落实落细。

评价组织体系方面,赖明勇强调“多方参与”。具体而言,应明确政府主体责任,要发挥政府监督激励作用,落实创新容错机制,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科技领军企业先行试点,比如支持在各类评审中设立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赋能的相关指标等;加强第三方评价的规范和引导,明确政府在第三方评价过程中的监管职责,引导建立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和协作网络。

“建立公开透明的科技成果评价系统很关键。”赖明勇建议,在现有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成果评价信息库;对开展的成果评价活动予以备案,在合理界定查询权限的基础上,让成果评价活动公开透明、可查可追溯;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评价算法模型、智能决策分析工具及同行评议系统等,建立评价过程事中预警机制,推动科技评价过程的前移。

赖明勇还建议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制度,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定价模式;支持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和国资企业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建立一定时期内未转化的财政计划项目形成成果集中进场发布和挂牌交易制度;赋予科研人员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对“包干制”试点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进行评价、记录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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