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的预通知(桂科奖字〔2023〕21号)
各有关提名单位、候选组织: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定于2023年12月16—17日在南宁市召开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通过网络评审的候选成果进行会议评审。其中,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以及网络评审推荐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含)以上的候选成果应进行答辩。请各提名单位、候选组织登录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jl.gxinfo.org:88)查询网络评审结果。
二、地点和时间
(一)答辩安排:答辩具体地点、时间等信息请于12月15日登录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查询。
(二)回执时间:请各应答辩单位将参会回执连同成果介绍PPT(在邮件名前端标注202312行评)于12月12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电子信箱:cgc@kjt.gxzf.gov.cn。逾期不反馈回执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三、相关要求
(一)答辩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第一候选组织管理员)1人和候选人1—4人组成。主答辩人一般由提名者担任,根据实际可委托第一候选人代为主答辩,第一候选人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二候选人代为主答辩,第一、第二候选人均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三候选人代为主答辩。前三候选人均不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二)成果介绍PPT用WPS格式,重命名为“202312_XXX成果”并密码锁定PPT内容不能修改,投影屏幕比例16:9,陈述时间8分钟。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发送材料时注明,会前不安排现场试播和更换材料。
(三)答辩组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出示身份证并亲笔签到,非回执上人员不能参加答辩。提前30分钟以上候会,逾号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四)答辩时,请答辩组迅速入座,待评审组长宣布开始后,先由主答辩人介绍出席人员排序、姓名及单位信息(计入陈述时间),再进行成果介绍。
(五)需要向评审组展示实物的,在回执注明,审核通过后准予带进会场。未经申请的实物不准带进会场,严禁向评审组发放任何纸质资料。
(六)评审组长宣布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应当迅速离开会场,不得停留或与评审组、工作人员打招呼。
(七)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劳? 玲? 0771—5302002
附件: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回执.doc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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