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黑龙江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视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职责,高质量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拟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调查对象是黑龙江省各行业、各领域的科技工作者,范围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以及科技工作者集中的其他单位。主要了解科技工作者在职业发展、科研活动、培训进修、职业流动、思想动态、生活待遇、参与公共事务等方面的状况以及对科协组织的建议和期望。调查问卷以第五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问卷为基础,结合黑龙江实际,突出关注黑龙江省近年来人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部分题目保持与全国调查情况可比,相对全面和有重点地反映我省科技工作者队伍状况。
二、研究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三、课题经费
45万元。签署合同后付70%首付款,30%尾款在结题验收通过后支付。
四、成果要求
形成1篇调查研究报告、2篇决策咨询建议专报。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可以是全国学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
3.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该领域课题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4.同等条件下,承担或参与过重大咨询活动的单位优先。
5.近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课题负责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申报课题本领域具有研究专长。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与项目任务书具有相同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题成果达到预期。
(三)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省科协调宣部,电子版《申报书》传至省科协联系人邮箱。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组织评审
黑龙江省科协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择优给予支持。黑龙江省科协与入选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按照相关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拨付经费,并对项目进行管理。
联 系 人:王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648070、82620418
电子邮箱:hljkxdxb@126.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附件:项目申报书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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