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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沈满洪: |
建议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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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满洪 受访者供图
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可以推动人类社会的重大进步,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和发达的自然科学都是国家走在世界前列的保障。
“但是,我国无论在队伍建设、经费投入还是制度保障等方面,哲学社会科学均相对落后于自然科学。通过法律制度建设有可能真正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今年两会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沈满洪指出。
沈满洪认为,自然科学已经有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保障,而哲学社会科学依然处于立法空白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自1993年7月出台后迄今,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的科技进步,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了科技强国的建设。但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依然处于空白状态。
基于此,沈满洪提出,刚性的法律制度是推进期待突破的某项工作的重要法宝。建议尽快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法》。他从如下几方面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在学科建设方面,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学科的交叉融合。要全力打造能够代表国家队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高峰学科。对于文史哲等基础性学科要作为公共产品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
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梯队建设,加强学术骨干尤其是青年学术骨干的在职培训和交流。建议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评审制度,将中国社科院院士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并列,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最高人才头衔,并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同等待遇。在人才引进中要防止“重理轻文”的倾向,国家级人才的引进要向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放。
在学术平台方面,要统筹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和智库建设等平台建设。学科建设处于一流水平的高等学校(未必进入“双一流”)和科研机构,可以设立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能力服务于全国和区域的对策性研究机构,可以设立国家级智库。要像重视自然科学实验室建设一样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
在社科普及方面,要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普及化,让理论成果为群众所接受,积极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专家撰写社科普及读物。各级社科联都要设立社科普及机构,作为社科普及的主管部门。设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大普及活动。
在成果评价方面,建议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奖,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社科普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研究成果。要注重不同成果的分类评价,发挥同行评价的作用。
在学术诚信方面,要牢固树立“以学术诚信为荣,以学术不端为耻”的观念。打造优良学风。制订《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明确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以及违反学术规范应该承担的责任。成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诚信委员会并设立各个学科的分委员会。坚决打击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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