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获选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中共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国
科学院
人事局,中国社会
科学院
人事教育局,中央
军委
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
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协议书》的规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
香港学者协会分别于今年5月和7月在北京和
香港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者进行评审,最终确定52名获选人员(名单见附件)。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6万元人民币,用于获选人员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等,由内地派出单位按月转拨给获选人员。内地派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部分。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印发6个月内赴
香港开展博士后研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赴港,经书面备案后,可适当延后。
请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并协助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早日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香江学者计划”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拨付资助款项;加强与港方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获选人员在港的工作、生活情况。获选人员在港期间,要珍惜交流机会,认真努力完成各项科研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联系人:陈媛
电 话:010-62335012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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