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高校主管部门应避免在同一区域(领域)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
根据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要求各高校主管部门支持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支持高校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同时,教育部特别要求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并要求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预警和预测,避免同一区域(领域)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做好专业布局结构宏观调控。
据了解,早在1989年,当时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中就已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立及其调整,应讲求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近年来,针对高校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的现象,教育部也已经多次表明态度,并采取了一些行动。比如2020年3月,教育部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此次审批对于经济管理类等布点较多的专业进行了从严控制——尽管有29所高校申请增设相关专业,但仅批准增设1个工商管理、3个会计学、4个旅游管理专业布点。同时,多个学校的经济统计学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均被撤销。
对此,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也曾向媒体表示,在该次审批中,教育部高教司重点强化了特色导向,并要求高校加强专业建设规划,按照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合理增设专业,避免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
针对这一现象,内蒙古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米俊魁曾发文表示,尽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于高校增设专业设定了一些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但该规定依然属于原则性的总纲, 没有具体细则, 操作难度很大。而目前,高校开设新专业大都符合符合硬性标准,尽管很多时候并没有全面、充分地论证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申请可以顺利通过审批, 可见, 监管部门并未完全尽到监管职责。
他表示,要遏制“过热”专业大量重复建设的问题,政府要完善监管机制, 协调相关部门, 行使监管职责, 加强监管力度。根据专业设置有关规定, 拟定更加具体的操作细则, 将社会人才需求、学科建设和高校定位等方面作为重要的参考, 并且要严格按照拟定细则进行监督。按照细则要求, 在专业审批、报备过程中安排专门人员审核, 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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