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樊秀娣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1/6/22 8: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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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未“入围者”同等发展机会和空间

 

樊秀娣

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

日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公布了中国博士后基金第69批面上项目的资助人员名单,共计3933人入选。从资助学科看,临床医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分列前四,同时也是仅有的四个拟资助人数超过200人的学科;从资助学校看,清华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分列前四,同时也是拟资助超过100项的四所高校;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获批人数居全国科研院所第一。

在替“入围者”高兴之余,笔者也在为未“入围者”担心,希望不要因为这一次的“失利”,影响到他们对自身价值的判断以及今后发展的可能。

国家重视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投入,这当然是件好事。然而,以这种项目申报方式来评选出资助人选的做法(除了面上项目,还包括特别资助等),是否符合科技研究和发展规律,是否有利于博士后人员的健康成长,这些都值得商榷。

首先,博士后阶段的项目评选标准缺乏科学依据。在博士后阶段就要选拔资助项目,评选的标准是什么?现行的评价指标有三项——学术绩效(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研究内容的创新性、选题的自主性、学科交叉情况)、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根据申请书要求,申请人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和“项目信息”。“个人信息”中的“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申请人填报代表其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 3 项;“项目信息”要求申请人填报研究项目的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项目的预期目标、科学意义、应用前景等。看似有模有样,但业内人士都心知肚明,博士后做研究本身就处于探索和积累阶段,怎么能由专家靠着三五千字来断定项目价值的高低?

其次,博士后阶段的项目资助加剧“起点”不公平。博士后制度设置的宗旨是让一些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所以为每位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提供必需的科研经费是必要条件。从第69批获得项目资助人员所属的单位看,来自名气较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较多,客观上这些博士后平台和相关导师本身能够提供的科研经费就较为充裕,而那些缺乏经费资助的博士后却拿不到资助项目;从获得资助人员的学科分布看,临床医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分列前四,明眼人还是能看出这多少与SCI论文发表(引用和影响因子)有关。然而,博士后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学者出科研成果的起步阶段,不能因为所属平台和导师名气的大小而影响基本的学术公平。

再次,博士后阶段的项目比拼打乱正常的科研节奏。要在博士后阶段评选出资助项目,申报人除了要有较高的项目论证本事外,前期的科研成果也相当重要。而能拿得出手的科研成果无非是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有形成果,这客观上就是催促博士后人员从博士生阶段就要快出论文等成果。

然而,如果博士生在还没有把一个实验做完整,或还没有找到明确突破方向的情况下盲目写作论文,这种急于求成的做法只会使其研究成果流于表面,或者因考虑不周而多有反复,这对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以及科研能力都得不偿失。

此外,因为国家博士后基金项目只有博士后身份可以申报,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便大量开放博士后职位,让入站学者专攻项目申报的“本子”。这种一味以提高国家基金项目“命中率”为目标的做法,显然有违博士后制度的初衷。

最后,未“入围者”的后期发展大概率会深受影响。博士后阶段是大多数学者重大科研创新的孕育时期。创新的本质就是与以往不同,因此要给予博士后人员探索和试错的空间。同时,创新人才往往“不按常规出牌”,所以也要让博士后奇才、怪才、偏才得到发展机会。然而,眼下各种竞争性的国家级基金项目虽然可以给部分博士后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带去一定的资助和荣誉,但过多的评选活动还是可能会把博士后的科研实施计划搞得“碎片化”。

更严重的问题是,这种评选很可能会给博士后人员贴上学术“标签”,而国内科研评价的“马太效应”相当严重,错过了博士后阶段国家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很可能会遭遇一步踏空、步步踏空的困境。这对他们的学术发展极为不利,也是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损失。

综上,改革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评价和资助体系,把国家博士后资助经费给到最需要的博士后手中,为博士后群体创造潜心科研的条件和环境势在必行。

《中国科学报》 (2021-06-22 第5版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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