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协 发布时间:2021/12/9 16: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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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关于申报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支撑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海智计划提质升级,加强对海智基地的管理和服务,总结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实施成效,服务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和地方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国际合作部拟组织开展智计划基础支撑服务项目,委托有关机构承担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 具备开展项目所需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5.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国际合作部(原国际联络部)资助或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内容

1.海智基地管理与服务

(1)海智基地建设管理

通过定期沟通联络、工作情况调查、基地申报指导、汇总整理相关意见建议等工作,促进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有效、持续、健康地开展工作,打造优质管理平台,规范海智基地开展各类活动,形成跟踪问效机制。

(2)海智基地推介交流

通过网上推介、交流互动等方式,建立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离岸基地与海外科技人才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之间的沟通对接平台,帮助海外科技人才了解在国内的海智基地相关政策,普及关于国内创新创业及就业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推动人才吸引和项目落户海智基地。

(3)海外技术成果推介路演

面向海智基地,以海外归国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为依托,通过线上形式开展海外归国科研团队技术成果路演,向国内海智工作基地和离岸基地等有关单位推介海外归国科研团队,促进海智基地对海外归国科研团队的了解,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拓展国内外合作空间,把优秀的科研团队引向国内、引向基层、引向企业,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2.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组织实施成效研究

通过对历届中国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的组织渠道、项目质量、落地项目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总结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和地方对国际人才引进的需求,提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提质增效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改进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的组织实施方式提供支撑。

(二)经费额度

不超过96万元。

(三)履行期限

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

三、申报要求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国际合作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5份)。请登陆中国科协官网-通知公告-采购公示公告栏目下载。申报书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未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请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设为“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1份)。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1份):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1份)。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请同时前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智慧计财服务平台(http://nk.cast.org.cn)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技术咨询:010-80698617)。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国际合作部书面申请,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国际合作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国际合作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各类汇报、项目总结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国际合作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项目咨询联系人:马鑫

联系电话:010-68513520

项目申报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 010-87095881、16619757034

邮箱: 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张璐(邮寄材料包封外请备注申报项目名称)

附件:海智计划基础支撑服务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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