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志伟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1/11/9 15: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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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较差”,这些国家大学科技园得加把劲了

 

“‘较差’排在‘合格’之后,意味着只是暂缓‘不合格’。”在看到日前科技部和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结果(以下简称2021版)后, 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的专家关雨(化名)向《中国科学报》解释道。而这是国家大学科技园时隔近十年再次接受大考,共115家,“较差”成为新词。

根据相关文件,17家“较差”大学科技园限期一年整改,再组织评价仍为不合格者,将取消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也就是过去常说的“摘牌”。

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撑,在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上被给予厚望。然而,这17家“较差”比较尴尬,接下来如何提升?22家“优秀”又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取消“D”,新增“较差”

上一次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绩效评价要追溯到2011年,共86家接受大考。根据2012年公布的结果(以下简称2012版),17家为A类(优秀)、47家为B类(良好)、19家为C类(合格);1家为D类(不合格)、2家整改期顺延一年。

《中国科学报》记者查阅发现,2012版是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评价指导意见》)要求而开展评价的结果。根据后者,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即A、B、C、D。A为优秀,B为良好,C为需整改,D为摘牌。

其中,被摘牌的1家是南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这也是截至目前唯一被摘牌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1年3月8日,科技部官网发布《评价指导意见》解读稿,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价指标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共19个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园区服务与运营、创新绩效、成果转化能力、孵化绩效、人才培养与集聚、社会贡献。

时至今日,在业界,相关评价指标并未达成共识。

2021版只参考《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这是根据2010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的版本,于2019年颁布。

北航国家大学科技园董事长李军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介绍, 新修订版本也存在争议,如要求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中30%的企业具有发明专利。“这对于初创企业是很难做到的,因为在孵企业年限不能超过3年,如果最快一年产生发明专利,申请也得需要两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最新版绩效评价结果多了“较差”等级,引起业界高度关注。

相关文件要求,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要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除此之外,文件要求评价结果为良好及合格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要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对评价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制定针对性举措,推动大学科技园发展再上新台阶。

据记者初步统计,在2012版被评为C类(合格)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中,仅有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本次绩效评价中跃入“优秀”行列。

“房东”属性大于“科创”属性

这次参与绩效评价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有115家,实际上我国共有140家,其中25家是今年5月公布的。

1990年依托东北大学创建的科技园被认为是我国第一个大学科技园,随后北京大学科技园、清华大学科技园相继创建。从2001年开始,科技部和教育部联合认定清华大学科技园等22个大学科技园为首批国家大学科技园,截至2021年5月共认定11批。

值得一提的是,第10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公布时间要追溯到2014年9月,与第11批相隔近7年。两部委在2019年11月发布最新一批认定工作通知后,紧接着12月发布对前10批的绩效评价工作通知。

经过多年发展,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服务高校教学科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到各方认可。例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蔡固顺等人撰文介绍,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核心的科技产业培育取得显著成效,孵化出以上市公司东软集团、南大光电、华中数控为代表的一大批学科型平台公司,大学在获得充足经济回报补充办学经费的同时,还促进和催生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

然而,国家大学科技园存在的共性问题也长期未得到解决。

“近些年来,不少大学科技园的‘房东’属性远大于‘科创’属性。”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池长昀告诉《中国科学报》。也就是说,部分大学科技园仍以房屋出租、工商税务、中介引荐等基本服务为主,而教育培训、市场开发、高价值专利培育、资源统筹等增值服务涉足较少。实际上,这一现象与国家对大学科技园的定位不相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詹绍文等人分析国家大学科技园整体绩效发现,2008~2014年发展绩效快速上涨,但2014~2018年作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较为成熟阶段,其发展绩效增速放缓。

詹绍文同样提到,一部分大学科技园“房东”属性问题。根据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仅有9.5%的单位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明显不足。“这一时期各地方政府仍不断支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但受制于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缺失和功能定位上的模糊,大学科技园发展有所放缓。”

等待摘牌,是命运安排?

根据国家对大学科技园定位,其在发展模式上应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于所属大学的科教智力资源,通过提供生产经营场地、高校原始创新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扩展融资方式实现高新技术资源与市场资源的紧密结合。

“大学科技园的空间布局主要依赖于影响创新基础的大学生产、研发资源和影响创业企业的区域经济、制度环境、金融体制等。”詹绍文介绍道,国家大学科技园主要分布在高校资源集中、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较好的地区。据统计,11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其中东部地区65家、西部地区23家、东北地区 15家、中部地区12家。

《中国科学报》记者在采访时得知,部分大学科技园本要被摘牌,但因种种原因也列入“较差”,等一年整改后再评价。

李军向《中国科学报》分析,部分大学科技园以政府主办,属于政府下属机构;还有一部分大学科技园只是依托大学设立的研究院等机构设立。“这些都不符合国家对大学科技园的定位要求。”

借鉴“优秀”的经验也是整改的选择方向之一。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例,李军建议,一是园区要有足够空间,承载更多的企业;二是搭建起全链条孵化体系;三是与高校联系密切;四是要有稳定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在服务高校‘双一流’建设和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两面的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池长昀也分析道。

詹绍文建议,大学科技园紧贴地方发展战略和优势产业,将高校的科研成果着重投入当地产业结构中具备产业优势的技术关联行业中,以获得在该区域知识、资源、资本上的更大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受访专家均建议,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

在“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战略背景下,国家先后在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培养、税收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激励措施,在此背景下,国家希望大学科技园发挥更大作用。李军理解这种期待,但每个大学科技园均有自身特色,“应该区别设立评估指标”。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例,该校科技园以文化类企业为例,相关评价指标并不完全适合,也因此导致该校科技园从2012版为A类(优秀)掉到本次“合格”。

除此之外,“还应少一些定性评价,否则以后评价起来更难。”李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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