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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9-2-27 17:10:46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09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日前公布2009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为了促进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及学术交流,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资助国内、外学者和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一、实验室简介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实验室是国家科技部于2003年批准依托武汉大学立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006年通过建设验收,2008年通过国家评估。
 
实验室主要进行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现有五个研究方向:(1) 水资源时空演变规律;(2) 水资源高效利用及环境效应;(3) 河流水沙运动与调控;(4) 高坝大库系统风险与安全;(5) 水电站安全运行与控制。
 
实验室建有两个实验中心和五个实验大厅(场):水文水资源数字仿真中心、地下水土壤水资源实验大厅、灌溉排水综合实验场、泥沙与防洪实验大厅、水工结构实验大厅、水工模型实验大厅和水电站过渡过程与控制实验大厅,以支持五个研究方向。
 
目前,实验室总建筑面积达11,000m2,仪器设备资产6,000多万元,引进、开发了一批大、中型设备仪器,可以开展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领域复杂、综合性的研究实验,实验室具有一定的规模化、先进性及综合性。
 
二、基金指南
 
1.资助范围
 
从水资源与水利水电工程科学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水利科学为基础,瞄准学科前沿和原始创新以及高新技术应用,注重应用基础研究与新兴边缘学科交叉融合。
 
主要资助研究课题或相近研究内容为:
 
气候变化对水文水资源影响及评估;
 
变化环境下水资源系统动力学机制演变规律;
 
变化环境下流域水文模拟和不确定性分析;
 
变化环境下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研究;
 
地下水资源污染过程的模拟与预测;
 
农业面源污染物的转化运移理论和模型;
 
不同节水灌溉方式与技术的环境效应;
 
农田灌溉水肥耦合理论;
 
区域土壤盐碱化的演化理论和调控模式;
 
农田水分运动规律及作物水分生产函数;
 
泥沙运动特性与状态转化机理研究;
 
崩岸与河床演变规律研究;
 
梯级水库群水沙相互作用机制与调控方法研究;
 
溃决洪水及其调控方法研究;
 
高坝施工过程仿真与风险分析;
 
岩体开挖效应控制与仿真分析;
 
坝体-坝基-库水相互作用与安全评价;
 
高坝结构的系统特性演化与寿命预测;
 
可逆式水泵水轮机能量特性、转轮叶片随比转速的变化规律研究;
 
可逆式机组振动与工况切换研究;
 
非恒定吸气旋涡产生机理研究;
 
电站前水库水温结构、库内水温在垂向的分布规律;
 
新兴边缘学科在水利科学中的应用基础研究等。
 
2.资助对象
 
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3.资助金额2—4万元。
 
三、基金项目的申请
 
1.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项目的申请:
 
(1) 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 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 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有一定时间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4) 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研究成员中有一名为本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便于与实验室间的交流。
 
3.基金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不超过三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2010年1月1日。
 
4.基金申请截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到实验室,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
 
5.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四、基金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各研究方向的研究室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负责基金项目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 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数,连同在研资助项目数超过两项;
 
(4) 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 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6) 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申请者不可能到本实验室工作;
 
(7) 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8) 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9) 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一篇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研究室主任负责同行评议工作。对通过初审的每项申请,选择至少两名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实验室负责人在初审、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项目进行复审,提出客观的项目评审意见及资助强度,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4.学术委员会听取初审和复审报告,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审查,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实验室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
 
5.实验室主任于11月底签发评议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6.课题负责人应于12月底前,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请填写《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联系方式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市东湖南路8号
 
邮编:430072
 
联系人:王放 老师
 
Tel:86-27-68772275
 
Fax:86-27-6877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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