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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9-2-6 17:3:27
基金委发布中美数学研究人员交流计划申请指南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中美(NSFC-NSF)数学研究人员交流计划申请指南。
 
一、 具体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或参加者
 
2.美方合作者应符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要求,详情可登陆:http://www.nsf.gov/publications/pub_summ.jsp?ods_key=nsf09027
 
3.拟开展的合作交流应有利于提高数学研究水平
 
4.鼓励首次合作或新的合作伙伴
 
5.鼓励中方45岁以下的研究人员申请
 
6.申请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英语水平,包括:自由会话,学术交流等
 
二、受理说明
 
1.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
 
2.美方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2月16日
 
3.中方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3月31日
 
4.中美双方合作者应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按美方要求提交到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数学科学处
 
5. 中方申请人还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 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使用基金在研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选择“NSFC-NSF项目(中美)”及拟依托在研项目,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在线填写提交完毕后,还需打印一套ISIS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基金委 部。
 
6.资助名额及资助费用:每年至多10项,美方(NSF)对每个项目至多资助4万美元(2年),中方(NSFC)对每个项目最多资助8万人民币(2年)。
 
资助费用主要用于: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美国数学家在华的生活费(建议不超过2人,每人2-6周)及中方数学家赴美的国际旅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中国数学家在美生活费(不超过4个月)及美方数学家来华路费。
 
中方联系人:
 
部:雷天刚 Tel:010-62327178 E-mail:leitg@nsfc.gov.cn
 
张文岭 Tel:010-62327178 E-mail:zhangwl@nsfc.gov.cn
 
国际合作局:魏 芹 Tel:010-62327017 E-mail:weiqin@nsfc.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编:100085
 

国际合作局

 

详情请见:中美(NSFC-NSF)数学研究人员交流计划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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