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
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中国公民。国家自然科学奖不授予组织。
1、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就是说,在获奖候选人的科学发现公开发表前,国内外没有其他人在公开出版物和媒体上发表、报导过相同的科学发现内容。但这里要以公开出版物和媒体为准,如果其他人仅是在个人日记、私人交往等活动中提到过相同的发现内容,不能称为前人已发现或者阐明。反之,如果候选人的科学发现虽已做出,但没有及时公开发表,待发表时,已有他人在公开出版物或媒体上报导了相同的科学发现,就不能再称为前人尚未发现、尚未阐明,从而不具备授予国家自然科学奖的条件。"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是指该科学发现在科学理论和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有创新,在学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或者先进水平,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要求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至少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者应用,并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肯定评价和认同。 要求著作、论文出版发表一年以上,是考虑到一项成果引起同行注意和引用,需要一定的时间。 以上所称的正面引用和评价都是指在正式出版的论文或者专著上所进行的引用和评价,专家之间通信、会议发言或谈话等方式中的引用、评价,及新闻性报导不能作为科学界公认的证据。
2、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条件
(1)国家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实行限额,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对于综合性的重大自然科学发现,可以超过规定的人数。 所谓综合性的重大科学发现是指该项发现无论是研究方法和手段,还是科学原理和理论体系都涉及到多个学科领域,没有各领域科学家的合作研究无法取得,所取得成果包含较多科学理论创建和发现点。 超过规定人数时,推荐单位、推荐人应当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中提出充分理由,包括该发现作为综合性重大自然科学发现的理由和每位候选人获奖的理由,由学科评审组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经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同意后,可以向国家奖励委员会提出超出授奖限额人数的建议。
(2)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应当是每项重大科学发现的主要论文或者专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②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③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
3、国家自然科学奖设一、二等两个奖励等级。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科学发现,从发现程度、难易复杂程度、理论学说上的创见性、研究方法手段的创新程度、学术水平、对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论文被他人正面引用的情况、国内外学术界的评价和主要论文发表刊物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基本评定标准如下:
(1)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术上为国际领先,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