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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大明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2-29 2:30:24
朱大明:学术规范不能忘了创新和求真
 
近年来,“学术规范”问题是学术界乃至社会舆论关注的重要焦点之一,有关话题和讨论有增无减,但大多是针对“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种种学术不端行为或学术腐败现象,或是针对“论文格式”、“引文著录”这些“技术操作”层面而言的。不言而喻,防止或惩戒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固然是学术规范的应有之义,也是当务之急,然而,远不是学术规范内涵的全部。如果仅仅做到不抄袭、不剽窃,或者按规定标注引文、著录参考文献等等就算遵循了学术规范,那么对科学研究而言,其境界很可能只是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其实,从学术规范的形成或制定到学术规范的遵守或执行,都源自学术自身的需要,是科学共同体为保障学术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知识的传承、积累和创新而建立的价值理念、行为规则和组织制度,是科研内在规律以及价值观的体现,其内涵是广泛的:不仅仅指形式规范、技术规范,更主要的是学术研究的内容规范;不仅有科学的认识论规范,还有方法论规范、逻辑规范;不仅仅要遵守底线的道德规范及法律规范,构建维护良好学术生态环境的制度规范,更要遵循科学创新、求真务实的最高学理规范。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也是多方面的,真正要提高学术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科技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更需要强调的是科学研究的“创新”和“求真”这一最高层次的学理性规范,这是因为,“创新”是科学的主旨,“求真”是科学的本质。
 
科学研究的实质是探索未知,发现新的客观规律,不断拓宽人类的认知范围,创造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运用于新的社会实践。只有创新,科学才能进步。正如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所指出的,“独创性是现代科学研究的一个主要的制度化目标,甚至是至高无上的目标”,“科学的制度性目标是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科学规范的建立是为了保障科学共同体更好地履行其所承担的职业使命,即“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因此,任何科研都必须以创新为目标,都要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进步、有所改进。
 
科学是“求真之学”,科学活动是追求真理的认识实践,以追求真理为最高准则;学术研究的目的就是探求真理。为了求得真知,必须有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有勇于质疑和批判的超越精神,有自由探索、百家争鸣的权利,有学术独立、学术民主、学术平等的制度保障。而急功近利、沽名钓誉、浮夸炒作、弄虚作假、趋炎附势、学霸作风以及不合理的行政干预等等都与科学的“求真”本质和行为规范格格不入。
 
遵循学术规范绝不是某种冠冕堂皇的摆设,更不是规避处罚的幌子。只有将努力追求“创新”和“求真”的动机与行为高度统一,才能达到遵守学术规范的最高境界。
 
(作者为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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