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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阳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8-8-6 11:26:33
北京知名物理学教授家乐福被挤伤获赔5万
在家乐福超市购物时,58岁的物理学教授马先生被拥挤的人群挤倒后摔伤。近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家乐福未尽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需赔偿马教授5万余元各项损失。
2006年12月3日是个星期日,动物园附近的家乐福方圆店正在进行鸡蛋促销活动,超市门口聚集了很多购物的市民。北京一知名大学物理系教授马先生也正准备在该店购物。超市开门时,马先生被蜂拥的人群挤倒后摔伤。
经人民医院急诊部门治疗,马教授因“右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12月8日,人民医院对其实行了“右股骨颈骨折闭合复位空心钉内固定术”。12月18日,马教授出院回家休养,医生建议“休息1月。1年后,骨折愈合后,可考虑手术取内固定”等。治疗期间,人民医院再次出具诊断证明书,证明马教授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陪护,并建议继续康复治疗1年。
出院后,马教授与家乐福协商赔偿事宜,但一直未能达成解决方案。最终,马教授将家乐福超市方圆店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医疗费4800余元、误工费5.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以及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家乐福对于自己经营场所的安全负有保障义务。案发后,该超市未举证证明其已在商场出入口设置了相关安全保障措施,或组织专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综合考虑家乐福公司的实力、信誉,可以认定其存在一定过错。此外,考虑到不能确定挤倒马教授的人这一客观因素,法院酌情确定家乐福公司在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判决还同时确认,马教授提交的证据表明,其作为一名大学教授,收入除规定的工资外,还有一部分是外出讲课的费用。依据马教授提交的证明,他因受伤9个月未能外出授课。据此,法院终审判令家乐福公司赔偿马教授3400余元医疗费、误工费3.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以及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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