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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夫茨大学称将全面审查黄金大米人体试验协议;浙江医科院承认曾为转基因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批,而中方其他相关单位则表示从未进行过任何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
多国科学家力挺转基因 称黄金大米安全无害
卫生部:“黄金大米”事件警醒卫生科研诚信
卫生部谈黄金大米事件:少数科研者道德自律失范
专家称黄金大米实验无害 家长质疑为何偷偷摸摸
当事方回应 更多>>
美国塔夫茨大学校方:承认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临床试验经过了中美双方有关机构的批准,并且获得了所有参与试验的儿童及他们家长的同意。该项目黄金大米和菠菜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实验所在地,一部分资金来自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
湖南衡阳市政府:调查称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一项实验,未与美国及境外的任何机构发生直接关系,实验中未涉及转基因大米及其他转基因食品。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课题实施中没有使用转基因大米及任何转基因食品,所有原材料全部在当地采购。
湖南省农业厅:2008年以来,湖南省从未进行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
中国疾控中心:未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
浙江医科院:曾为转基因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批。
中方论文作者(胡余明、荫士安、王茵):对黄金大米数据不知情或对论文不知情。
荫士安:实验技术上得到了美国塔夫茨大学支持。
课题参与者伍剑桥:是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不是转基因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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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访谈 更多>>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9月6日做客科学网访谈时认为,美国科研机构在中国儿童群体中进行的转基因大米试验,从科学上说合理且有意义,进行程序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更多请见:科学网访谈实录>>

事件缘起 更多>>
近日,网络报道绿色和平组织食品与农业项目向媒体揭发“美国一科研机构选取湖南省衡阳市一所小学的学生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后,引发社会和媒体极大关注,衡阳市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湖南衡阳称无学生涉及转基因人体试验
研究课题简介 更多>>
据发表的 论文称,该试验共对湖南某农村地区(一说为衡阳)的112名6至8岁的儿童进行了筛选,最终确定72人入选,并对一部分儿童进行了寄生虫感染等方面的先期治疗,以防止这些健康问题影响试验结果。这些儿童在35天的时间里,分别被喂以“黄金大米”、菠菜和胡萝卜素胶囊,最终结果显示,“黄金大米”在补充维生素A方面同胶囊一样有效,同时优于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
媒体评论 更多>>
【新京报】这不禁让人产生如下疑问:这个项目如何通过了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何以在湖南进行,又怎样获得了国家经费的支持?在整个过程中,论文的几位作者胡余明、荫士安、王茵,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详细>>
【京华时报】作为白纸黑字,发表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的这篇论文。与衡阳公布的课题名称在实质上颇为一致,都是试验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那么,为什么只说当地采购而不说清这个植物是什么?是当地天然生产的,还是种植转基因植物而生产的?是不知情,还是不说破? 详细>>
人民日报:科学试验应守规范
再看“黄金大米试验”:敬畏伦理
李连达院士:“黄金大米”不应一棒打死
黄金大米事件背后“伦理审查”乱象
朱祯研究员:开放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转基因”
《科学》关注“黄金大米”事件
黄金大米深陷科学伦理谜团
黄金大米事件续:专家呼吁规范科学伦理
关于“黄金大米” 更多>>
“黄金大米”在2000年推出,2005年被瑞士跨国农业科技企业“先正达”(Syngenta)公司进一步改良,使其胡萝卜素含量达到普通大米的23倍。但是,该产品至今从未被许可商业推广,有说法称可能在2013年获得商业许可。该产品被许多反对转基因食品人士和团体指责为是转基因食品行业的一个讨好大众的噱头,一个“特洛伊木马”,目的是让整个行业获得民众的好感,进而推出更多的转基因食品。【 相关报道
黄金大米的前世今生
关于人体试验 更多>>
目前,我国在药品试验中,有药物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临床人体试验也有很严格的规定,但对其他方面的人体医学研究,相关法律并不完善。在转基因产品上,目前主要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但也仅是一个框架规定,对人体试验没有明确要求。
涉及到人体的试验,还是应该遵循1964年发布的《赫尔辛基宣言》,人体研究应该优先保护受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必须得到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对于未成年人,必须得到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孩子如果具有行为能力,还应该获得孩子本人的同意。【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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