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鱼子酱是一种昂贵的美味,由鲟鱼卵制成。但自从偷猎使这种鱼濒临灭绝以来,几十年来捕获野生鲟鱼一直是非法的。今天,通过合法国际贸易的鱼子酱只能来自养殖的鲟鱼,并且有严格的法规来帮助保护这个物种。然而,通过对来自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和乌克兰等有野生鲟鱼种群栖息国家的鱼子酱样本进行遗传和同位素分析,一组鲟鱼专家发现了这些法规正在被破坏的证据。近日,奥地利和德国科学家发表在《当代生物学》的一项研究显示,取样的半数商业鱼子酱产品是非法的,有些甚至不含任何鲟鱼成分。
“多瑙河鲟鱼种群的保护状况使得每个个体对种群的生存都很重要,而偷捕的强度破坏了任何保护努力。”该研究负责人、德国莱布尼茨动物园与野生动物研究所的Arne Ludwig说。
欧洲有4种鲟鱼,包括白鲟、俄罗斯鲟、星鱼和小鲟,能够生产鱼子酱。这些物种的野生种群在欧洲仅栖息在多瑙河和黑海。自1998年以来,它们都受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2000年,这些鱼子酱被列入该公约,同时还对所有鱼子酱产品实施了严格的国际标签制度,旨在阻止非法贸易。研究小组说,尽管有这些保护措施,但从当地的轶事传闻中,人们普遍知道非法捕捞仍在发生,尽管没有进行正式的调查。
为了找出本地鲟鱼产区生产的商业销售鱼子酱产品的真正来源,研究人员从各种各样的渠道购买了鱼子酱,包括当地市场、商店、餐馆、酒吧和水产养殖设施,以及被当局查获的5个样品。他们总共收集并分析了149份鱼子酱和鲟鱼肉样本。
在分析了每个样本的DNA和同位素模式后,研究小组发现21%的样本来自野生捕获的鲟鱼,这些野生捕获的鱼在研究涉及的所有国家都有销售。他们还发现,29%的样品违反了公约法规和贸易法律,其中包括列出了错误的鲟鱼品种或错误的原产国,另外32%的样品为“欺骗客户”,例如声称是野生产品实际上来自水产养殖。
“我们的研究表明,对野生鲟鱼产品的持续需求令人担忧,因为这些需求危及野生鲟鱼种群,并助长了非法捕捞,这也表明消费者并不完全接受水产养殖产品作为替代品。此外,出售野生鱼子酱违反了公约和欧盟的义务,而且鱼子酱商品控制的有效性存疑,尤其是标签系统。”Ludwig说。
在罗马尼亚,有3种样品被放在一道叫做鲟鱼汤的菜里。这些鱼子酱里根本没有鲟鱼。相反,研究人员确定为欧洲鲶鱼和尼罗河鲈鱼。
作者认为,大量的非法捕捞活动可能表明当地海鲜供应商缺乏足够的收入来源。他们还指出,这些地区可能缺乏有效的执法,要么是因为阻止非法捕捞不是地方当局的首要任务,要么是因为他们没有工具来证明鱼的非法来源。但不管原因是什么,研究人员都强调了迅速采取行动的重要性。
“欧盟和候选成员国对鱼子酱和鲟鱼贸易的控制迫切需要改善,以确保多瑙河鲟鱼种群的未来。”Ludwig说。(来源:中国科学报 冯维维)
图片来自:莱布尼茨动物园与野生动物研究所
相关论文信息:http://doi.org/10.1016/j.cub.2023.0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