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14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
设置事项 |
所在省份 |
办学性质 |
1 |
设立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
黑龙江 |
公办 |
2 |
设立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 |
黑龙江 |
公办 |
3 |
设立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大学 |
江苏 |
公办 |
4 |
设立黄冈职业技术大学 |
湖北 |
公办 |
5 |
设立襄阳职业技术大学 |
湖北 |
公办 |
6 |
设立成都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
四川 |
公办 |
7 |
设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 |
四川 |
公办 |
8 |
设立昆明科技职业大学 |
云南 |
民办 |
9 |
赤峰学院更名赤峰大学 |
内蒙古 |
公办 |
10 |
绍兴文理学院更名绍兴大学 |
浙江 |
公办 |
11 |
湖州师范学院更名湖州师范大学 |
浙江 |
公办 |
12 |
闽江学院更名闽江大学 |
福建 |
公办 |
13 |
重庆三峡学院更名重庆三峡科技大学 |
重庆 |
公办 |
14 |
榆林学院更名榆林大学 |
陕西 |
公办 |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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