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结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完成了初评,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登录成功后在“申报项目管理-项目评审动态”栏查看具体审查意见。
2.申报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有关要求参见《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附件1)。
3.提出复审的申报人,请填写《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属实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ix@hebkjt.cn。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7日17:30(以邮件日期为准)。
4.初评不通过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联系电话:0311-66505379
附件:1.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docx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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