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一批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新科规〔2021〕6号)规定,我厅会同自治区卫健委组织对2020年认定的第一批8家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评估,现将验收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 23日至2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社基处 张启疆 0991-3631928
自治区科技厅机关纪委 侯建国 0991-3838558
自治区科技厅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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