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7号)要求,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确定杨宁等20人为个人奖拟推荐对象,“两观三性建筑理论与设计”科技创新团队等3项为团队奖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5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提名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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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教育部拟推荐对象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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