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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动卫星、空间飞行器制造,最高支持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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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抓全球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进航天产业发展,3月1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航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火箭、卫星和空间飞行器制造,鼓励卫星互联网、天基物联网等发展。对于本地配套率30%以上的高轨卫星、低轨卫星以及空间飞行器,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20%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
该《意见》自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新一代航天发射及应用为核心,打造航天运载火箭及发射服务、卫星平台及载荷、空间信息应用服务、航天地面设备及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带动武汉市航天产业规模达到千亿元级,建成国内一流的航天产业发展先行区。
到2030年,辐射带动自主可控信息技术、航天云制造、航天增材制造、航天新材料等基础产业,以及空间大数据、智慧城市系统等延伸产业发展,形成主导引领、基础夯实、配套完善的新型航天产业生态,深度参与全球商业航天发展,争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商业航天产业基地。
《意见》支持龙头企业在武汉发展,重点引进一批航天新材料、高端零部件、地面设备等高附加值配套企业。加快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发展,支持商业航天领军企业在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开展总装交付、生产配套、运营维护等航天全产业链布局,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实验验证等配套机构和产业项目落地。
支持围绕航天育种、航天智能制造、航天新材料、航天新能源、航天应用服务等,打造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园区。
《意见》提出,推动火箭、卫星和空间飞行器制造。鼓励在武汉市开展运载火箭的总装集成,带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零部件等基础产业发展。支持卫星制造企业与本地科研院所、卫星载荷研制单位加强合作,提升卫星和空间飞行器制造水平。
支持“北斗+”空间信息应用,鼓励卫星互联网、天基物联网、空间信息云、导航与位置服务等产业发展。围绕“星、芯、网、端”等领域,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等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
《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航天产业创新需求,围绕技术测试认证、真实性检验、仿真实验、空间环境建模等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他类型公共服务平台,并按照平台新设备购置或者改造费用实际发生额的20%分三年给予资金支持,最高2000万元。
鼓励龙头企业提高航天产业本地配套率,构建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对于本地配套率10%以上,运载能力小于1000kg/700kmSSO的运载火箭单发出厂给予150万元资金支持,运载能力大于等于1000kg/700kmSSO的运载火箭单发出厂给予25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本地配套率30%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800万元资金支持。
对于本地配套率10%以上的高轨卫星、低轨卫星以及空间飞行器,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10%分别给予最高15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本地配套率30%以上的,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20%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
《意见》提出,强化人才支撑,充分发挥武汉市空天信息领域众多院士的“头雁”作用,组建航天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武汉航天产业发展;依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加大本地人才培养力度;精准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根据入选人才层次分别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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