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8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旨在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11月9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对《试点方案》制定背景、基本考虑、试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的解读。
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次试点工作将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的,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本次试点将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针对每一类创新活动,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试点任务。同时,强调要树立国家使命导向,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考核评价上加大倾斜力度。
本次试点单位和地方包括: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等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上海等6个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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