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虽然高校毕业生早已离校,然而很多高校以及地方政府还在为大学生就业操心——近期,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高校更是想尽各种办法提升就业率,甚至采取诸如劝说毕业生委托熟人签字盖章、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升”就业率。
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于释放高等教育社会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无疑是必要的。然而,从长远看,高校为提升就业率而进一步违反学术逻辑提升毕业率的做法,对人才培养质量将造成致命的伤害。
过于强调毕业率或有损教育质量
严格来说,毕业率与就业率并不相同,但现实中却高度相关。一所毕业率低的高校很难有良好的就业率表现。因此,就业率在相当程度上会倒逼毕业率。而且,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精英高等教育时代的影响,我国高校入学人数、毕业人数、就业人数三者具有高度一致性。时至今日,维护这种一致性已经形成了某种路径依赖。
根据厦门大学教授邬大光等人所做的统计,近十年来,中美两国高校的本科毕业率呈现不同趋势。美国四年制高校本科毕业率整体偏低且增长趋势不明显,不同类型高校本科毕业率分布区间在30%~60%之间;我国高校本科四年毕业率和学位授予率则普遍较高且保持持续增长趋势,不同类型高校间的差异不大,本科毕业率多在90%以上。
由此可见,毕业率与高教质量的相关性在中美的表现截然不同——人们普遍认为美国高教质量相对较高,然而美国高校本科毕业率却低;我国高教质量相对较低,但本科毕业率却高。从科学角度而言,这无疑是不合理的。
据此规律,可以说太过强调毕业率,某种程度上会牺牲教育质量这一“生命线”。虽然短时间内呈现毕业和就业结果的“喜人”景象,但长远看,当高校失守底线,且“底牌”为非毕业年级学生所知晓时,这种因过度追求毕业率而导致的“放水”将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软肋”,导致部分学生抱持无所谓的学习态度。长此以往,将形成“就业率高压—高毕业率追求—培养放水—社会不信任—就业难—就业率高压”的恶性循环。
就业率高压倒逼高校追逐高毕业率
从学术标准角度看,本科毕业率主要取决于大学教师的学术要求和学生的努力程度。学生要毕业,要么自身努力,要么高校和教师放低学术要求,使他们变相达到毕业标准。而前者带来的结果必然是部分学生无法毕业,也就无法以高校毕业生身份就业。
因此,为了保证高毕业率,一些高校甚至不顾学术标准,通过“清考”等途径让部分学生通过考试。虽然现在很多高校取消了“清考”,但只要就业率的考核高压存在,其对毕业率的倒逼作用就将一直持续,这也就很难避免某些高校将“清考”的关口前移,导致原本需通过“清考”才能毕业的学生,在学期考试中就得到“消化”。
不仅如此,一些高校还把专业存续与该专业的就业率挂钩,导致其砍掉了若干就业情况不佳的基础学科专业,这无疑是办学观念的扭曲和错位。
当然,我们不能把毕业率过高都归因于就业率的考核压力。一些高校为了显示本校人才培养质量高或者“不差”,也可能在毕业率上做文章。换言之,对于失真的毕业率和就业率,高校自身亦有责任。在各种压力和诱惑面前,不少高校自我放逐,失了学术原则,没了学术底线。
就业率统计须正视新变化
面对当前沉重的就业压力,以及把就业率作为硬性要求和评价指标给高校带来的负面影响,未来我们该如何应对?
首先,高校虽然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但办学规模的扩张并不意味着质量和效益增长,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因此,从战略角度而言,我们应把如何更有利于立德树人、建设教育强国作为处理就业率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这意味着高校应把关注点放在更基础和长远的人才培养质量上,也意味着不为一时的就业而把人才培养质量置于次要位置。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大学生就业的特殊性,延长就业率考核周期。当前,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慢就业”——某些大学生毕业后既不打算马上就业,也不打算继续深造,而是暂时选择游学、支教或创业考察,慢慢考虑人生道路。特别是对于新时期大学生而言,他们的选择意识大大提高,已经从单纯的就业向高质量就业转变。
面对这种截然不同的现实,教育主管部门应放松心态,并改革过去的考核方式,放宽就业率考核周期,如放宽到大学生毕业半年乃至一年后,而不是以初次就业率评价高校的就业工作,从而给予学生更为充分的找工作时间,也给高校提供更为宽松的工作空间。
第三,要舒缓高校就业职能,更加关注高校“就业力”的培养。严格而言,高校根本职能是人才培养,履行的主要是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即促进人的发展。理论上,就业并不是其职能。而当高校培养的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进而影响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时,就形成了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相比之下,个体功能是本体功能,社会功能是派生功能,而后者发挥得如何,直接取决于前者的履行状况。因此,高校重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充分实现学生的发展。
从比较视域而言,国外一般把就业率看作政府和社会的责任,而把毕业率看作学校的责任。对比之下,我国要求高校做好就业工作,实际上是在毕业生逐年增加、就业压力严峻状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因此,随着“慢就业”等现象的出现,教育主管部门不妨考虑适当舒缓高校就业职能,将重点放在考查其对于学生“就业力”的培养上,即在就业难时代,高校要有提升学生“就业力”意识,并将其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中。这才是高校应该履行的主要职责,也是当前高校克服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短板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世界一流大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机制研究”〈项目编号:CIA20026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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