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据人社部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张雨东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张雨东
张雨东,工学博士,研究员,国家级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四川省委主委,十二届四川省政协副主席,中科院成都分院院长、分党组成员。
其中,1980年9月至1984年9月在浙江大学学习。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87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光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1年6月至1998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1998年7月至2015年10月在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工作,历任第八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所长,自2011年5月起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院长。2001年7月起先后任民进四川省副主委、主委,民进中央常委、副主席。2008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
中科院成都分院网站显示,张雨东主要从事新型自适应光学技术研究与系统研制工作,在我国率先开展了人眼视光学波前工程研究方向,为活体人眼细胞级疾病诊断提供了全新手段。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3项;授权发明专利60余项,国际专利8项。先后获得国家“863计划先进工作者”、“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四川省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
张雨东非常重视保障科研人员合法权益,曾多次在采访中提到相关话题。
2014年两会,张雨东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提案中建议合理提高科研人员薪酬。
他认为:一、国家事业费拨款不足,科研人员收入水平与对国家的科技发展贡献匹配不够;二、国家科研任务中人员经费部分比例过低。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科研人员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积极性和专注度。
对此,他建议:一、加大国家事业费投入,提高科研人员薪酬结构中的固定部分,使其能安心从事科研工作。二、尊重科研及辅助人员在科研活动中的创新劳动,适度放宽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中各支出科目的限制,提高人员经费计提比例,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真正建立按劳、按贡献取酬的分配机制。
此外,张雨东2016年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曾建议建立保障科技创新法律体系。他认为,由于科技创新固有的超前性和中立性,我国科技领域相关法律规定严重滞后于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
特别是在科技创新追责时,司法机关极易忽视历史条件,混淆科技创新与使用不当间导致的不同法律责任,将责任盲目扩大到科技创新主体上来,甚至造成侵犯科技人员合法权利,伤害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的严重事实。
为此,张雨东建议,建立有利于科技创新系统良性运行的法律体系,切实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及合法权益。法律对于科技创新的规范应严格限定在“应用”层面,切实保护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生产者,严厉打击恶意使用科技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不应对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产生不当影响,限制科技发展的步伐。
参考资料:
http://www.cdb.cas.cn/jggk/xrld/201108/t20110818_3323830.html
//m.vanbien.com/htmlnews/2014/3/289764.shtm
//m.vanbien.com/htmlnews/2016/3/341352.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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