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学技术部 发布时间:2021/5/24 16: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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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以需求引导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新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动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科技部将继续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以下简称挑战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形成机制,通过“揭榜比拼”方式,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组合创新资源,解决技术创新难题,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在科技部指导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等承办挑战赛各项赛事。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要负责审定工作计划,建设、运行挑战赛官网和平台,协调各地赛事安排,开展赛事宣传、培训、监督和评价等。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提出辖区赛事重点领域、制定实施计划、组织赛事活动,研究制定有关支持和补助政策等;承办单位负责赛事具体承办工作。

三、赛事组织

聚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技术融合、硬科技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举办22项赛事(见附件)。中国创新挑战赛网站(http://challenge.chinatorch.gov.cn/)是官方网站及工作平台,参与挑战赛各方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后开展赛事活动。

(一)需求征集。

承办单位面向本区域开展需求征集工作,并组织专家团队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对需求进行梳理分析,提出综合建议。

(二)需求发布。

承办单位须将所有公开发布的需求,按标准格式上传中国创新挑战赛网站,并通过相关媒体、科技平台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送。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展需求集中发布工作,并通过各类平台、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推送。

(三)解决方案征集。

承办单位发布“挑战须知”,面向全社会征集挑战者,也可通过知识产权检索、成果库精准匹配等方式,积极寻找、定位和动员社会各界的技术持有者参赛。

(四)需求对接。

承办单位围绕本地区内征集的所有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服务,做到每个需求都有回应、力争得以解决。如有合作意向,应签订合作意向协议。

经充分对接,仍因激烈竞争使需求方难以自主选择最佳解决方案的,可通过现场赛形式进一步对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和评比。现场赛可分为竞争对接和现场比拼两部分。需求方综合考虑解决方案的技术性、匹配度和合作前景等方面,选择确定合作方,并签订合作意向协议。

(五)奖励与服务。

1.在挑战赛中胜出的挑战者应获得一定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由需求方支付,仅用作奖励挑战者,不作为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其他独占性合作的强制条件。

2.对通过挑战赛成功对接的需求方,可按所在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签订技术合同并形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可优先纳入地方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3.承办单位整合相关资源,提供包括科技政策咨询、企业战略咨询、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和投融资等服务,并进行后续跟踪与效果评价。

(六)总结与评价。

承办单位要全面梳理挑战赛实施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与成效,分析不足和原因,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情况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承办单位要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关键共性技术为核心,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立赛事定位、制定实施计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各方力量,注重赛事实效,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科技支撑。

(二)加强组织管理。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充分运用网络平台,采取当面对接、在线交流和视频会议等手段,严密组织赛事活动,切实解决技术难题,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助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各参赛方和评审专家均须签订《保密协议》和《免责声明》法律文本。公开发布技术需求时须根据需求方意愿隐去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比赛须征得需求方和挑战方的同意,强化技术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挑战赛确定的流程和规则组织实施,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赛事公平、公正。科技部火炬中心赛事投诉受理电话:010-88656297。

附件:第六届中国创新挑战赛承办单位名单

科技部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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