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1/10/27 1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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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定于2021年11月5日组织召开“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食品制造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视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

“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且该指南方向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二、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在科技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将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项目负责人。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预览项目申报书截止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食品制造专项邮箱:spzz0207@163.com。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非申报项目参加人员不得参与答辩。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每个项目答辩限时4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专家质疑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若超时,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

4. 请申报项目负责人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须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格式比例为16:9),请提前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

5. 为应对突发情况,项目申报负责人请提前准备汇报PPT,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农村中心食品制造专项邮箱(spzz0207@163.com,文件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牵头单位)。

6.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王 静、王 峻

联系电话:010-68510207;邮箱:spzz0207@163.com

附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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