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4日,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该省日前出台《山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据悉,该省财政对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40%,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奖励支持。《办法》要求各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各高校还可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程春生 李林霞)
《中国科学报》 (2014-11-20 第6版 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