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新一轮总规”)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新一轮总规”进行了审议。
据了解,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对青岛发展的定位,青岛城市性质最终表述为“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国际性的港口与滨海旅游度假城市,蓝色经济领军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职能上,规划新增了“海洋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平台”、“国家蓝色经济示范区”、“国家海洋科技城”等。在城市发展目标上,提出继续提升青岛在国家海洋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实现蓝色跨越;将青岛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世界海湾、蓝色之都”的城市发展总目标。(廖洋 赵燕)
《中国科学报》 (2012-12-11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