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巧玲 来源: 中国科学报发布时间:2012-1-9 7: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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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通治理别成一纸空文
■张巧玲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情况通气座谈会上,与会者人手一本《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部分提案报道线索》。翻开首页,《关于缓解我国大城市交通拥堵的提案及复文》立即映入眼帘。
而就在同一天,笔者在外12小时,有5个小时都花在路上。
截至2011年11月,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97.3万辆,而2002年为189.9万辆,增幅161%。与此同时,北京目前有公路21085公里,相比2002年增长6726公里,增幅46%。相对于车辆增长速度,道路增长率明显有点“跟不上”。
近年来,北京从交通供需、规划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着手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如自2008年开始实施机动车限行政策,2011年又开始实施机动车摇号申请政策,交通压力得到一定缓解。但目前城市道路的拥堵状况依然让人担忧。
当前阶段,不少道路使用率不高,许多小路、辅路成为无人管理的“免费停车场”,无法起到缓解主路交通压力的作用;公共交通仍是低收入人群的“专利”;城区开发程度过高、规划不当,导致与路网容量不匹配等问题,在以北京为代表的各大城市都已有所显现。
针对这些问题,政协提案详细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增加城市道路的特别供给,二是限制车辆的使用量,三是彻底扭转公共交通只适合低收入人群的狭隘观念,四是大力提倡公共交通的管理水平,五是规范占道停车,六是政府率先垂范。
交通运输部给出了明确答复,列举了众多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政策、措施。如加快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推进《关于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关于落实《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等。
在笔者眼中,交通拥堵有目共睹,相关部门肯定也尽了努力。笔者相信,类似的建议和回复此前肯定已有很多,但今天看来,效果还需要加强,其中一些不利于拥堵缓解的原因也需要反思。然而,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才是推动交通拥堵问题有效解决的重要前提;同时,对已有法律、法规、政策,公众和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支持其落到实处,不要成为一纸空文。
《中国科学报》 (2012-01-09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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