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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谁动了科研经费的奶酪 |
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
小会计如何撬动大资金
时至今日,海淀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磊对当年办理的一起贪污案依然感慨:“卞中如入无人之境,没有上级查账,没有旁人监督。”
张磊提到的案子,发生在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公款案,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震动。2.2亿元的数额,成为当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金额最大的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
1986年成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脱胎于中国科学院,起初,科研经费规模只有8000万元,到2007年,已增长到43.3亿元。就是这样一个向全国上万所科研单位和高校拨款的机构,出现了一名“小吏巨贪”。1995年8月至2003年2月,卞中利用掌管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下拨权,采用伪造银行进账单和信汇凭证,编造虚假的银行对账单等手段,逃避审计检查,贪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2亿元。
“查到最后,感觉偌大的一个机构,拨款权实际上就掌握在一个会计手中。”张磊告诉记者,“卞中的作案手法并无特别之处,只要有一个环节有所监控,就会暴露。”
如果说,科研经费使用环节的职务犯罪令人“痛心”,那么出现在经费管理环节的职务犯罪不免让人“担心”。
目前,我国科研经费来源实行以国家为主、地方为辅,个人捐助和单位自行出资为重要补充的资金管理体系。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与分散化在许多环节上有被滥用的风险,也同时导致课题数量过多,降低资金投入效率。
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亟须提上日程。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为此写下注脚: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课题扩大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整预算、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涉及资金数以亿计。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日益重视,科研经费的“奶酪”越做越大,但并未全用在“刀刃”上,“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甚至成为个别科研人员的“圈钱”工具。
“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环节已成为产生学术腐败的主要地带。”海淀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壮告诉记者,科研经费审批权为少数人垄断;科研经费分配体制不合理;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失控,浪费现象严重;一些课题负责人长期把持人财物资源,是引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
“预防学术腐败,无外乎人防、物防、技防。”刘壮向记者介绍,具体来说,就是要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避免个人决策、暗箱操作;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力度。预防对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各方面的齐抓共管。”刘壮说。
记者在查阅众多科研单位关于科研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时发现,管理办法失之粗糙,很多关键性环节只作原则性规定;资金使用合理与否,全凭科研人员道德自律;即便出了问题,处罚条款也往往得不到严格执行。
在采访中,一些学者和专家也提出了建议,希望科研立项和经费投入能够纳入公共监督之下,并建立规范的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落实和完善科学技术评价方法。入选的科研项目应向全社会招标并公示,项目的开展和完成要有评估,并且要让社会各界有渠道了解科研经费的使用及产生的效益。“只有将科研人员置于一个合理、合法的位置,接受监督,科研经费才能‘好钢用在刀刃上’,不至于沦为谁都能动的‘奶酪’。”
(文中出现的涉案人员徐佳浩、谢昌响、古千秋等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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