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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加分”应尽可能精简 不能“一刀切”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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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地方取消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加分,代之以定向录取,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也引起了人们对加分政策的讨论。
毋庸讳言,目前各种招录考试中,加分项目名目繁多,已呈泛滥之势。如何确保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成为不得不深入思考的问题。
考试的目的是什么?是以相对统一的标准甄别参考者的能力和资质。这个“相对统一的标准”降低了甄别的成本、提高了甄别的效率,也不可避免地牺牲了对人才的精细化考察。同时,在强调“整体公平”的前提下,它可能牺牲了对特殊群体的公平。
“加分”政策正是为弥补考试制度的这些缺陷而设置的。目前享受加分政策的大致有三类人:一是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如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医的志愿者,烈士子女等。在这里,加分是一种奖励的手段。二是有特殊专长的人,如文体特长生。在这里,加分是对文化考试的补充。三是有特定身份的人,主要指少数民族考生。在这里,加分是考虑到这些考生所在的地区经济、教育基础比较薄弱,给予一定的加分,有利于实现事实上的“起点公平”。
如此不厌其烦地对以上内容加以罗列,是想说明,加分是对统一考试的制度性完善,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正因如此,加分本身必须是严肃可控的,决不可随意性太强,这样才能确保其初衷不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同时,它还应该是易于监督的,如果“在某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之类的情形都可加分,核查成本就势必显著提高,以致喧宾夺主,伤及“统一考试”的整体公平。
总体来看,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加分项目虽不能“一刀切”式地取消,但还是应当尽可能地精简,从而压缩各方寻租的空间。在保留部分加分项目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还应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造假者的惩罚力度。
合理制订加分政策,加强相关监督惩戒,不断改进招录方式,从理论上说起来相对容易;而在实践中执行起来,需要有一个不断摸索和完善的过程。目前有些地方出台政策,要求今后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代之以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招录方式的改进。定向录取取代加分政策,其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相关职位定向录取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技能与岗位更为匹配;二是实施定向录取后,大学生村官录取为公务员的比例实际上有所提高,更好地照顾了他们的利益;三是把受到照顾的大学生村官与其他考生进行了“隔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与“裸分”考生正面抢饭碗的现象。这种探索和改进无疑是积极的。如能进一步照顾到一部分过渡人员的问题,既履行过往政策所作的承诺,又有效克服其所产生的弊端,相信一定会得到广大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高考也好,公务员考试也罢,考试制度的公平关系到千万人的命运,关系到人才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有效清理考试制度的各种漏洞,遏制加分泛滥之势,确实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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