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当时大部分高校的师资水平、校舍环境等公共设施都不可和三十年后的今天相提并论,学校能提供给学生的最好的学习条件并不是硬件,而是软件,即一个开放的平台与自由自主的学习环境。当时入学的学生有着强烈的改变自身命运,弥补逝去青春的欲望,这样的一种强烈诉求转化为如饥似渴的求知欲。在某种程度上说,77级与78级为代表的恢复高考后招收的大学生,他们今天在社会上被认可,更多的是靠自身的锤炼与当时校园宽松的学习氛围。
1980年代,教育家刘道玉在武汉大学,推进教育改革,其选择的突破口是学分制,允许学生自由选课,转专业或转学院。这样的一个改革突破口,它的背后是选择了学生作为出发点,其核心的理念在于给学生一种自由的空间。可以说刘道玉执掌武汉大学时期,创造了武汉大学在80年代的黄金时代,他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放手发动学生,激发学生的活力与创造力。换句话说,他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自由的平台与空间,放手让学生去“折腾”。
1992年市场经济改革正式启动,与市场经济相伴而来的消费主义、实用主义,逐步侵蚀着80年代以来在大学校园里高涨的理想主义激情、国家精英意识。1998年高校扩招,大学教育改革向大众化迈进,单仅从高校的专业设置来看,可见高校与市场结合得多么紧密,市场上要什么,我们就供应什么。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报考人数在90年代一路高歌猛进,而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等专业需求在进入21世纪后更是炙手可热。
大学生就业问题,由开始一直处在的潜伏状态,变成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2002年,也就是第一届扩招学生毕业之后。2002年,在父母中就有自己的孩子毕业后高不成低不就,不好找工作的抱怨了。而到了今年再加之金融危机的来临,610万应届毕业生和往届遗留下来的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一起将大学生就业问题推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严峻态势。
伴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从官方到民间的学者、学生甚至家长,对于大学教育的反思与质疑在2008和2009这两年便集中显现。国家鼓励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竞相出台,而学者对于进行大学教育改革的呼声更是一直未绝。
现在无论是坊间的学者,高校校长与教师,还是教育官员,甚至是在校学生,关于我国大学教育之弊端的论述可谓不计其数,一时间大学教育的弊端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而如今,又出现大量放弃高考的学生,“坚信”读书无用论,更使人们看到,原先可以跳出农门去改变身处底层命运的读书,如今已经不具有这样的功能意义了。严峻的就业压力仅是压垮“读书改变命运”这个曾经作为农家子弟与城市底层人们的精神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根本原因是刚性的利益结构与僵化的社会体制。读书已经不能带来可见的收益,放弃高考的学生要急于进入市场去捞取自己的第一桶金了。
那么,大学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究竟在哪里?笔者认为,重启学生作为大学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是破题难度最小,阻力最小的。学生作为大学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它的理念诉求,就是需要一个自由生长的空间。高校的主人本来就是学生和教师,而现在大部分学生在自己的学校里并没有认同感,把四年的大学生活简单等同于拿到文凭了事。而大学教师,上完课即走,忙着自己的科研项目的争取,课题的研究,职称的晋升,大学仅仅等同于一个可以提供饭碗的地方。
以学生作为大学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其实就要回归教育的本质,问题的核心是教育的本质是对于“人”的关注,而不是塑造工具人、市场人、考试人。
大学教育改革需要的是修炼内功,这个内功的修炼者就是学生。学生是一群有着青春活力,敢想敢做的群体,他们的本性在于不受既有框架的束缚,去突破与创造。大学教育应当是顺应学生天性的教育,而不是简单的规驯教育。如今,对于学生的评价标准,已经简单化为了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是否入党,是不是学生干部,是不是毕业于211工程名校等;而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再加上国家司法考试,可谓我国的四大“国考”,无形中成为学生在大学四年里的奋斗方向。而这些“国考”所代表的标准化考试,造成了我国的大学生像是同一模具下批量生产的、同质性相当大的产品。
笔者认为,以学生作为大学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其设计思路应当分做三个层面上的要求——
一是操作层面,它涉及大学教育内容、模式、制度设计等。其宗旨是使学生从“国考”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完善真正的学分制,给学生一个自主学习、自由学习的空间。使学生在大学里依据自己的爱好与兴趣去学习,给他们不断尝试与试错的机会,并将通识教育引入大学教学体系,注重基础素质的培养。
二是价值层面,它涉及教育理念、教育精神、学术风气等。大学教育的转型动力在于要真正树立一个国家的教育精神。这种教育精神就是整个高等教育“软件系统”的 CPU。这种教育精神可以开启新的教育理念与开发出新的教育模式,即以公民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创业教育为四维模式架构;其最终的理念指向是培养一个拥有自我思考能力,有能力面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公民。
三是法治层面,要依法改革,即要建立或完善我国在教育体制内的相关法律建设。只有有法可依的改革,才能真正切实贯彻改革的目标,为改革提供最为强大的动力来源与保障,才不会出现朝令夕改与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