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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巧玲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9-3-18 2:4:48
王世杰:开展西南喀斯特地区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底季乡上坝村在近期进行的“村村通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连片喀斯特石林。CFP
 
“西南喀斯特地区是我国重要生态屏障区,其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及带来的重要影响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副所长王世杰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西南喀斯特石漠化的发生、发展,不但带来了严重的地表植被损失和水土流失,还使当地民众无土可耕、无水可引,生产、生活极为困难;而西电东送中,西南地区水火并举,也带来了诸如耕地资源减少、库区移民后期生活困难、环境污染等问题。
 
此外,西南喀斯特地区多年来一直向东部地区输送矿产资源以支持其发展,但矿产开发等导致的环境问题带来的影响也不容低估。
 
王世杰介绍,西南喀斯特地区是包括滇、黔、川、桂、渝在内的我国最大的裸露喀斯特分布区,面积约54万平方公里。该区域地处长江、珠江中上游,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也是我国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该区有45个民族、近3000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8%。同时该区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有152个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超过1000万人。这一地区还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水电和火电在我国能源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此外,还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
 
但是,西南喀斯特地区存在着包括石漠化在内的诸多环境问题。截至2005年底,南方石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2.96万平方公里,其中八成分布在西南地区,最严重的贵州省石漠化面积达3.32万平方公里,占南方石漠化总面积的25.6%。就流域分布状况而言,石漠化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其中长江流域石漠化占总面积的56.5%,珠江流域占37.5%。
 
“究其原因,74%石漠化面积是由开垦、樵采、滥砍滥发和不当耕作方式等人为因素引发。”王世杰说。
 
西南喀斯特地区石漠化的治理问题自2004年以来多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2007年国家启动了喀斯特石漠化治理试点工作。“但是,已实施的补偿政策的范围和效果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当地政府财力有限,对生态建设问题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
 
王世杰说,国家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应借鉴东部苏、浙、闽等省的生态补偿试点经验,在西南喀斯特地区挑选不同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县市,结合石漠化治理,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一是要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的探索。作为纵向的区域补偿,财政转移支付一直是中央对西部地区的最主要的补偿方式,但其渠道单一、数量有限,对于西南喀斯特地区来说更是不够;国家实行的东西部对口支援政策,其规模小且不稳定,并尚未深入涉及生态建设。
 
王世杰建议,在此基础上,应考虑到生态补偿的因素,完善和加强中央的区域补偿制度;并积极探索由生态受益地区向西南喀斯特生态保护地区,支付生态补偿费用的横向补偿制度;尝试在西南地区输出的电力等能源中增收生态补偿附加费,用于其生态建设和保护。
 
二是生态补偿资金用途的探索。王世杰介绍,石漠化的治理涉及农、林、水利、国土等众多部门,补偿和治理资金很大程度上成为部门补偿。“生态补偿资金的用途,更多应关注于喀斯特地区民众福祉的直接改善和受益,唯有如此,才能调动其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这些民众是生态环境问题的受害者,也应是其治理和保护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此外,生态补偿资金还应用于改善西南喀斯特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并给以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和引导,给以财税政策扶持,变输血为造血,使之真正脱贫致富,生态建设才是可持续的长久之策。而建立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生态补偿联动协调机制和利益分配格局,是其有效实施的重要制度保障。
 
三是加快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研究。结合喀斯特石漠化的治理试点,进行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科学研究,如补偿关系、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实施策略、评估体系及经验的总结等,为相关法规的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科学时报》 (2009-3-18 A2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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