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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敏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8-6-16 9:24:19
评论:不是妖魔化范美忠是拆穿伪自由
 
我对范美忠的先跑与言辞本无兴趣,“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如此而已。近来,竟有对范之言行的同情与辩护,且不在少数。袁幼鸣6月13日在《东方早报》请出“换位移情说”、“妖魔化说”,徐贲6月14日在《新京报》呼吁“警惕妖魔化范美忠事件”,试图转移视线、模糊焦点,两种看法与同情辩护同样不可取。
 
范的先跑与言辞本身之所以没有太多讨论价值,就如同在一个民主、自信的社会,对奇谈怪论必抱一定的宽容与善意,因为并不担心这些言论会动摇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然而,我们社会的道德观在范之言行的挑战下,出现了不该有的松动与犹疑,不是以范为非,反而怀疑道德标准,或者回避问题焦点,带着人兜圈子。这恰表明,社会的道德观并不稳定和坚实,人们对道德标准缺乏自信。
 
在我看来,范的先跑与自辩言辞是荒谬的。不管在什么文化中,用什么理论和知识,自由派或者左派,面对荒谬的判断不能妥协或骑墙。男人保护女人,青壮年保护老幼,教师保护学生,士兵保护国家,这是脱离丛林法则的价值取向。对此若要怀疑和犹豫,不能马上作出判断,我无法想象社会还能成其为一个社会。
 
地震时一个老师先跑了,与地震时别的个人先跑了,不是一回事。即便如袁文所言,“地震时,我先跑了”,也并不意味可以动摇道德的应然判断。高的道德标准,有人做得到,有人做不到,这很正常。但若以“有人做不到”为理据,来怀疑和动摇道德标准,这就不太正常。
 
妖魔化倾向,在不少社会事件中都是存在的,只是在有的事件中妖魔化是核心问题,有的事件中妖魔化不是核心问题。范美忠事件的核心问题不是“把平凡的、缺乏道德英雄行为者归类为道德堕落或邪恶”的妖魔化,恰恰相反,是把缺乏道德的行为理解之、同情之、美化之。不论妖魔化还是美化,都是社会道德观不稳定这枚硬币的两面。
 
在范美忠事件中,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毫不犹豫地拆穿范美忠们“理论武装”的假面,指出其荒谬与失德,恢复社会道德应有的硬度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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