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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巧玲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6-16 6:45:39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实施
相关法规正在修订 更加激励知识产权创新
 
[科学时报 张巧玲报道]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简称《纲要》)。6月初,国务院印发了《纲要》,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启动实施。《纲要》将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这是记者从6月13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详细介绍了《纲要》的主要内容。
 
一是《纲要》提出了近五年的阶段目标及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战略目标,凝聚了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最新科学认识,是对创新型国家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二是《纲要》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指导方针。“激励创造”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人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大量涌现;“积极运用”就是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价值,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保护”就是要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严格高效执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科学管理”就是要完善制度、整合资源、协调机制、提高效率。激励创造是基础,积极运用是目的,依法保护是关键,科学管理是保障。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三是战略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在于制度变革,重点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其内涵是:在履行国际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机制;在制定经济、社会、文化政策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就是要对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合理配置和适应性调整,推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合理协调,政策措施衔接配套。
 
四是《纲要》从专利、商标、版权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明确了七大专项任务,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运行环节出发确定了九大方面的重点战略举措,高度概括了战略实施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布局。
 
张勤还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颁布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对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作出相应调整,包括法律的增补、增订。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法规的修订工作都在进行中。而是否需要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或者“知识产权基本法”,正在研讨中。
 
会后,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我们也正与全国人大立法机构进行沟通,是否应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新的《科技进步法》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1996年颁布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
 
梅永红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国家强化了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导向,我国的专利数量迅速增长。仅“十五”期间,几大科技计划的专利申请量每年都在以70%的速度在增长,专利授权量也是以50%的速度在增长,仅“863”计划“十五”期间申请的专利就超过了前15年的3倍。
 
“但是如何确保不是为了专利而专利,我们正在考虑如何保证专利的质量,最后能形成真正的竞争力。”梅永红说,今后,国家将逐步强调发明专利,一般专利则将在知识产权政策中逐步淡化。
 
在知识产权的使用过程中,也将对研究院所、大学的研人员提供激励政策,如允许他们从专利的许可或转让过程中获得相应的收益。而国家所支持的研究活动所产生的专利,将被授权由研究单位或机构所有。
 
“通过一系列政策来激励科研单位或高校来创造质量更好的知识产权,并鼓励和推动知识产权的转移。”梅永红说,这是国家正在形成的一个政策导向,如2007年年底,新颁布实施的《科技进步法》就明确提出,国家支持的科技计划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属研究单位所有(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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