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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立生 来源:红网 发布时间:2008-3-12 14:37:56
北大修订师德条例防“谩骂”:画蛇添足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大打算修订师德条例,对教师行为进行规范,不提倡网上臆造事实抨击他人以及网上谩骂等。(据3月10日《华西都市报》报道)
记者之提问,并非无的放矢,乃有感“此前,北师大教授季广茂在博客上对批评者‘爆粗口’”,——“北大是否会对本校教师的行为进行规范?”许智宏代表介绍称:“过去师德条例主要规范教师的学术道德,对教师自身的个人言行考虑并不多,但为人师表,教师的言行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比如向学校反映等。而采取谩骂的方式,不利于事情的解决,也不符合身份。”
但我就不明白了,网上谩骂,在高校教师是不“符合身份”的;而要是主角换了他人,就“符合身份”了吗?即以“季广茂事件”来说,季教授在事件中的“夫子自道”即是:“做回畜生”,可见其底线之突破,已是到何种程度?恐怕在三岁小孩,都知道漫骂不对。道德有多种,诸如公德、私德、职业道德……——本属公德范畴的要求,又何至于要引入到职业道德层面的“北大师德条例”——叠床架屋,加以强调?再者,琐屑如此,又何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而且,据许智宏代表表示:“北大将修改的条例仅仅是对老师的行为进行规范,如果北大有教师有类似行为,校方不会作出处分决定。”——并无罚则,那岂不是略同一纸空文,徒然自说自话而已?又将有何可操作性、约束力、实效可言?!
道德,终究并不比法律——重在他律,是硬约束;而是重在自律,是软约束。
当年蔡元培先生主持北大,也曾有感整饬校风之必要,声称“吾人既为社会之一分子,分子之腐败,不能无影响于全体,如疾疫然。其传染之广,往往出人意表”、“苟德之不修……合乎污世,己且为人轻侮,更何足以感人?”,而弘扬道德,组织“进德会”。
但,又是怎么做的呢?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是否入会,悉听尊便,——合于道德重在自律之根本原则;而会员分三种,甲种“不嫖,不赌,不纳妾。三戒。”,乙种又加两戒,丙种再加三戒,得李大钊等甲种会员332人,蔡元培等乙种会员105人,李煜瀛等丙种会员24人,——顾及到十个指头有短长,人的道德观念、自我期许有差异的客观现实;而又“公定罚章”,以收约束之效。——进而,对于社会道德,具有标杆效应,起到对社会道德风气进化的积极、促进作用。
而反观北大的“拟修订师德条例防止网上谩骂行为”,却是将具有普适性的公德性要求引入个性化的职业道德范畴,将或低一级的道德要求引入高一级的“身正为师”——师德范畴,只怕客观上会“无意插柳柳成荫”,起到促使社会道德标准、底线下滑,助推社会道德风气下降的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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