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健康基础科学工程技术资源环境前沿交叉政策管理
作者:刘秀萍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2-1 17:22:25
基金委征集08年度“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项目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创新、工业与科研部共同资助的“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2008年度项目征集工作正式启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通讯技术、环境、采矿、能源和先进材料等方面的合作研究为优先资助领域。其它领域的项目申请也将给予一定考虑。
特别基金每年申请一次,凡是承担在研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间晚于2008年12月31日)并与澳大利亚方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国内专家均有资格申请该项基金。项目执行期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执行起始期为2009年1月),得到批准的项目将获得每年最多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的经费,用于资助国际合作与人员交流活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负责中方特别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澳大利亚创新、工业与科研部负责澳方特别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其有关情况,请参见其网站: https://sciencegrants.innovation.gov.au/isl。澳方合作者应根据澳大利亚创新、工业与科研部的相关要求按时递交申请。
2008年项目申请时间表:
2008.2.1
发征集项目通知,开始受理申请。
2008.3.28
- 受理申请书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中方申请人提交申请须访问NSFC的ISIS业务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具体操作请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特别关注”栏目“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实施在线受理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nsfc/desktop/tztg.aspx@infoid=7748.htm),填写在线中文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 除上述提交的电子版外,还需打印一套纸质的申请书,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附双方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即可),寄至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
经双方评审确定的资助项目清单将在网上公布。
注:请用英文填写本通知所附“Partner Summary Page”。中方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上由澳方合作者填写的“Partner Summary Page”。澳方向澳创新、工业与科研部递交申请书时应附上由中方合作者填写的“Partner Summary Page”。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008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联系人:刘秀萍 陈淮
电 话:010 6232 7017
传 真:010 6232 7004
电子邮件: liuxp@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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