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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8-1-26 14:42:31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难处理有色金属”重点课题开始申报
 
日前,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难处理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优先主题,提升我国金属矿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难处理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该项目已经通过了专家可行性论证。
 
受科技部委托,国务院国资委作为项目组织单位,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参与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1.“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难处理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由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组织实施。项目成立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
 
2.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立项程序和评审程序规范》的要求,申报指南将在国家科学技术部网站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同时发布,在科技部相关业务司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国务院国资委委托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3. 课题的实施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重大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申报单位要紧密围绕申报指南编制课题申报书,超出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书不予受理。申报书表达的课题研究思路要清楚、技术路线要先进、考核目标要明确。
 
2.课题原则上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企业牵头申报,并明确匹配研究经费。联合申报单位各方须签定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3.课题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对课题任务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
 
4.课题申报单位须设立单独的课题专门财务账户,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到位;
 
5.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过去三年内没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6.每一位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在课题申报阶段,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参与两项以上课题的申报。有关规定严格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申报指南》及课题申报书、课题预算申报书在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
 
2、课题预算申报书须通过网上申报,并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课题不予受理。课题预算申报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课题预算编制依据《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7]241号)(见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3、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报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文件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练,数据真实、可靠。一律用A4纸,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一册,同时附上电子版。课题申报书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每份申报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课题预算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上申报后,一式15份并盖章。
 
四、申报时间和报送地点
 
送(寄)达申报文件的截至时间:2008年2月28日16:00;只接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由申报单位送达或寄达(以北京到达邮戳为准)的申报文件。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通讯地址:北京西客站南广场中国有色大厦四层科技部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黄草明 李冬萍
 
电 话:(010)51809014/51809004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八年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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