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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炯强 刘伟康 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时间:2008-11-4 16:42:41
“学生砍死教授”引热议 隐性心理问题需疏导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某砍死教授”事件震惊全国,这起校园悲剧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的热议。议论焦点是,一个平时看上去极为正常普通的学生为何会突然犯罪?对于这样的学生,一般的心理危机干预方案为何难起作用?
在“中国政法大学贴吧”,一个自称是付成励同学的网友证实:“他平时性格开朗,还在学校社团担任干部,能力很强,一点不像杀人犯。”上海某高校BBS上有学生认为:“现在学校里有些这样的同学,平日里没什么知心朋友,很孤独。我想,付成励可能一样吧。长期的忧郁积压在心里,总有一天爆发,最终导致的结果有两种,一是自杀,另一种是玉石俱焚……学校、老师又该做些什么呢?”
上海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大三学生小谢告诉记者:“那些曾经心理有问题的学生,从平时的神情举止就能看出来,我们只要躲远点就能避免危险的发生;可是现在不同了,一些平时很正常的学生,也可能属于心理问题人群。要是他们做出伤人举动,当真是无法防范。”
对于表面上看不出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应该如何发现并进行干预?东华大学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主任严宏说:“这起事件表明,对于大学生的‘隐性’心理问题应引起重视。”所谓“隐性”心理问题,就是指表面正常,实际却存在一定心理障碍,长期积累后有可能爆发的现象。严宏承认,因为这些人平时与普通人无异,想要发现他们并非易事。为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对他们进行前期干预更为重要。
严宏说,实际上,很多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魔鬼”,关键是它如何释放出来。也就是说,不管是谁,只要心里有什么不快,我们都应该鼓励与他人交流。而要做到这一点,社会应营造出一种人文关怀氛围,让每个人感觉被重视;同时,对愿意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学生予以鼓励和尊重。人们需要意识到:有心理问题并不可耻,应该及早发现,尽快解决。
复旦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刘明波指出:“对于有潜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尤其是有伤人或自伤意图的学生,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努力,争取尽早发现。为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在学生中提倡情绪的科学管理;其次,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第三,向学生和老师普及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干预方面的知识;提倡每个学生找知心朋友,这样,任何一个人在处于情绪激越状态时,都可以得到关心和帮助。”
由于这起事件出自政法大学,一个未来的法律工作者竟然成为凶手,更引起人们深思。华东政法大学心理中心主任张海燕认为,应该提倡让每个同学都去接受心理辅导,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是人,也有最困难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有人伸出手去援助。因此,希望每位老师、同学都担负起“心理辅导”的责任。每个人都会有“隐性”心理问题,有时也许并不需要专业人员,更需要的是有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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